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是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刑事责任是: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印章,是指国家机关刻制的用文字和图片表示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它们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志,加盖公章后公文即可生效。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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