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以尝试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买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转让手续,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取得胜诉判决文件后,登记权利人可以凭此判决文件申请并完成转让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办理。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
二手房卖方逾期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卖方逾期过户怎么办?有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对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房屋,那么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对方立即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卖方逾期过户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况,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并要求卖方承担双倍定金的赔偿责任。
在二手房交易时,需要由卖方协助一起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虽然常见的是卖方逾期过户的情况,但也有一些时候是买方逾期过户,这样也是会给买方造成很大风险的。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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