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在中华领域内居住的,另一方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起诉状;(2)关于抚养权、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院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进行判决。
离婚被告在国外如何送达
离婚被告在国外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送达起诉状:
1、依照国际条约约定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通过驻外使领馆送达。
4、向被告委托的代理人送达。
5、向被告委托的相关机构送达。
6、通过传真等方式送达。
7、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就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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