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得看情况:1、婚前首付买房,婚后还贷,此房产属于该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表示此房产是你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房产证上写你和你妈名字,表示此房产归你和你妈两人所以,但是婚后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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