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品牌授权书
品牌授权书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或代理的商标或品牌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使用的凭证。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授权委托书的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三)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四)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五)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
三、关于授权委托书与合同的区别
授权委托书也叫代理证书,是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书面文件。授权委托书与委托合同不同:
(一)授权委托书是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委托合同是授权委托的基础法律关系,但却是双方法律行为,被代理人依据委托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
(二)授权委托书一经颁发,立刻产生授权的效力,委托合同需双方达成合意;
(三)授权委托书可以直接证明代理权的存在至于其是否存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都不重要,而委托合同的存在并不能证明代理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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