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拒服兵役者:
1.取消义务兵优待和家属军属待遇,并处罚款;
2.不得将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同时三年内不得录用为当地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
3.将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一栏注明为“拒服兵役”永久不得变更,且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已经办理的立即撤销;
4.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入)学手续;
5.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手续;
6.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人主体名单,并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
7.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脱逃兵役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兵役法》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文7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