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湛江自主创业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协议)一周年以上(柔性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人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
2、有良好职业有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人才分类
A类
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或正在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
(三)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前五名完成者;
(四)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入选专家;
(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六)其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人才。
B类
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级财政扶持的重大科技专项主持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
(二)省“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等入选专家或南粤技术能手获得者;
(三)入选省“特支计划”、“珠江人才计划”或省“扬帆计划”中的“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中的带头人;
(四)其他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优秀人才。
C类
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市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高成长性项目的人员或具有发明专利的创新人员;
(二)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我市创新创业,或与他人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经我市认定为高层次产业人才的人员;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其他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的优秀人才。
申报材料
1、《湛江市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如属柔性引进人才的,须同时提供近年3个月(含)以上工资发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公单位和创业人员的,须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机关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审批决定机关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限
2个月内
审批收费
无
审批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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