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立案的条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是行为人有实施该犯罪行为的故意;
3、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合法权益;
4、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
涉嫌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应该怎么办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使用的行为手段必须是以暴力、胁迫,如果以利诱、欺骗等非强制手段组织他人乞讨的,不成立本罪。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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