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部门在尚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授权责成的情况下,并无职权直接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在授权的情况下城管才有权利对违建强拆。
一、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会有什么后果?
若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且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是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来拆除房屋。遇到征收拆迁,如果双方针对于拆迁补偿不能达成一致,被征收人一味的以鸵鸟政策来应对,即与拆迁方不接触,不谈判,不维权,那么房屋最终的结果只能是遭到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可以看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强拆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政府是无权组织强拆的。从申请执行的期限来看,强制执行的申请必须从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过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期限,房屋征收部门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如果房屋是被认定为是违法建筑,并且违法建筑认定决定错过了法律救济的期限之后生效,那么有权的人民政府也可以针对违法建筑实施行政强拆。在此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实施强拆的执法权。如果该部门没有执法权,依然可以针对违法建筑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下达裁定书并组织实施强拆。
二、物业在小区进行违建该如何做
1.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房管局,建委以及城管大队等)举报违章建筑;2.向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当地基层政府反映物业企业违建(以上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有指导监督权);3.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讼:起诉物业公司侵犯业主共同财产权利:a.擅自更改小区规划,破坏绿化带;b.在业主物业产权下建设车库。另,由于物业侵犯的是业主共同权利,所以应当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权利代表,行使以上权利,特别是法律诉讼。
三、强拆令下达多久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强拆令下达后,在强拆令撤销前,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被强拆人申请行政复议,强拆令被撤销的,就不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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