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一、农地确权有哪些政策
1、土地监管力度加大
部分土地确权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一定会继续加大,特别是涉及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会成为严查整治的重点领域。
2、可以确权的4类土地
分别是宅基地、农用土地、建设用地、农村荒地,其中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原则是“一户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记确权。农用土地在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登记。荒地指的是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应该确权到村集体名下。
3、不能确权的3类土地
分别是产权不明或存在纠纷的土地、农民私自开垦的土地、农村退耕还林的土地,这是因为土地产权不明,存在纠纷要解决后再进行确权,对于农村荒地和未利用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能确权到个人。农民耕地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之后归林业部门管理,因此不能参与农村土地的确权。
4、不能确权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若不能确权的宅基地,正常情况下,将由村集体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违法建筑,如临时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2).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宅基地和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4).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农房以及小产权房(5).存在“一户多宅”情况的,原则上鼓励有偿退出,也可协商在本集体内部转让(6).家庭有多处宅基地,可分户但未分户的,先分户再确权,超标部分不予确权。
5、整户迁入区市不再确权
对于整户已迁入设区市的,不再确权登记,对于家庭部分或整体成员迁入非设区市的,可根据户主意愿进行确权登记。此外,对于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经确认后由集体回收。
6、城镇子女继承房屋可办理确权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且办理不动产登记。跟农村子女一样,城市子女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即可,同时会在登记簿和产证上注明合法继承人相关字样。
二、非农民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非农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根据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仅限于农村居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在于具有人身依附性,只能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福利。村民免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和使用权。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这些特殊性,才不同于财产权。如果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继承,可能会损害其他村民的利益,违背权利的初衷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户一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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