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证据不足的可以立即撤案,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并通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醉驾证据不足是指证据不能证明驾驶人体内酒精浓度达到了醉驾的标准的情况,即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没有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另外对于证据的认定还需要把握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的要点。
一、醉驾证据不足多久撤案
醉驾证据不足可以立即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醉驾证据不足是指什么情况
醉驾证据不足是指没有证据证明驾驶者体内酒精浓度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的情况。根据国家对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的有关标准,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只要证明驾驶者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才能证明其醉驾。对酒驾证据的额认定还要注意,据以定案的酒驾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并且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否则证据是无效的。
三、醉驾证据不足的怎么处理
醉驾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撤案处理。
2.继续补充侦查,即当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时,可以补充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因此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审理。至于补充侦查的方式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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