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十多年前欠的钱现在还没还怎么办
我们去法院告别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要在短短的三年内进行哦!如果法律还有特别说明的话,咱们就按照那个来办。
这个期限是从我们发现自己权益受损和找到责任人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也是有例外的,比如法律特别规定了有的事可能会二十年后才不给保护等等。
但如果是特别情况的话,法院还是会考虑我们的申请,适当延长保护期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报警
咱们说的“借钱”这事儿,其实是个民间的矛盾,警察一般不插手。
但是,如果欠了钱特别多,或者债主故意拖延不给钱,甚至利用虚假信息来骗取别人的财产,那就得找警察叔叔帮忙立案调查啦。
具体来说,欠钱超过3000块,或者有下面这些情况,都可以去报案:
1.故意编造谎言,隐瞒真相,骗走别人的钱财;
2.用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就是不肯还钱;
3.被人催了好几次,还是不肯还钱;
4.因为这个事情,给别人带来了很严重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全文5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