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撤回后是否可以恢复执行申请
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
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人怎样主动撤回起诉申请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宣判后的事情,所以而撤诉是在法院宣判明才提出的,所以如果撤销法院执行的,直接向法院提出就可以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撤回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交执行费吗
如果尚未采取措施,则不会收费;如果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财产,造成被执行人被迫还款,这时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被执行人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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