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变更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顺序办理:
办理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委托函(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发动机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属于变更车声颜色、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警车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及《山东省警车(含鲁O专段)登记申请审批表;
7.属于跟换机动车整车的,还应当提交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相应的拓印膜(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更换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借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办理流程:
①机动车查验--②业务受理--需更换号牌的③确定机动车号牌④缴费⑤领取号牌
①机动车查验--②业务受理--不需更换号牌的③缴费④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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