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当地方式:过户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经依法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核准过户登记,并发给新房产权属证。且前述材料一般包括,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权属证等。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注意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有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资料不齐全或者是不对的情况下,是办理不了过户的。当然了遗嘱继承或者是法定继承,都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可以享受继承继承的权利,也开业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有决定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