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债型。即为索取债务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为索取债务采取捆绑、挟持、扣押债务人对其进行恐吓或殴打,或较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从而达到偿还债务的目的。在我院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件中,此类性质的案件共10人,接近总数的一半,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为索取非法或虚拟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二是为索取普通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二)非法传销型。即诱骗被害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限制人身自由。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传销的形式与手段更加隐蔽和更具欺骗性,传销组织者为了达到骗钱敛财的目的,编造传销可以快速致富的谎言,通过“洗脑”或暴力手段对营销人员实施精神和人身控制。
(三)纠纷型。因纠纷或其他原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也占非法拘禁案件一定比例。从上面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法拘禁的管辖是谁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网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人们来说是有着人身自由权的,故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千万不要知法犯法,导致侵犯他人权益。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和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二、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非法拘禁罪呢
非法拘禁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