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是将公司应予公示的事项向有关主管机关进行登记。通过登记,主管机关可对其活动进行监督,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一般来说,公司登记可分为以下4种:(1)设立登记。即在设立公司的最后阶段将公司的主要事项报主管机关进行登记,登记被认可有效后,公司即告成立。(2)撤销登记。公司设立登记后,如发现其设立登记或其他登记事项有违法情况时,经法院判决确定后,由主管机关撤销已登记的全部公司登记或部分登记事项,被撤销部分不得用以对抗第三人。(3)变更登记。公司成立后,其已登记事项有变化的,如公司迁址、经理人更换等,应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否则,不得以此对抗第三人。(4)解散登记。公司解散,除破产外,应进行解散登记。
一、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二、公司注意事项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
①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②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公司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查,对符合公司法所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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