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合同备案日期
收费项目
税率
面积区间
从2010年1月20日起
至2010年9月30日止
契税应交金额=
(合同金额*税率)
90㎡以下
144㎡以上住宅、别墅及非住宅
从2010年10月1日起
至今
契税应交金额=
(合同金额*税率)
首套1%
90㎡以下
非首套3.00%
首套1.50%
非首套3.00%
144㎡以上住宅、别墅及非住宅
特别说明:
1、合同备案日期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第16页,登记备案日期为准。
2、关于签定附件二《诚信保证书》的业主,若保证不实,属虚假纳税申报,本人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因契税滞缴而导致后期房产证无法办理的相关全部责任。
3、合同备案日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今期间的业主:
首套房认定:个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且该套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按照上表首套房收费标准执行,并签定附件二《诚信保证书》。非首套房契税均按3.00%的标准收取。
业主已详细阅读并清楚以上关于栋单元号契税收费标准的条款。
业主签字确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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