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否需要立遗嘱。
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
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
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五、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六、选择遗嘱的形式。
七、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
八、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根据法律规定老年人立遗嘱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老年人立遗嘱应该写清楚年月日和具体财产分配的状况。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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