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需要在新公司归集部门开办公积金账户并开具开户证明;2、原单位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员工新公司的归集部门即可办理转移手续。根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需要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封存,待员工正式进入新单位后才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员工离职期间不可销户提取公积金。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社保公积金转移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
(四)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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