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领证需要的材料是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领证去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一、结婚领证需要啥材料
结婚领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二、结婚领证去哪个民政局
结婚领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三、领结婚证户口本上有什么变化
户口本不会有任何变化。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出具的户口本只是作必要的查验,不会在户口本上填写任何内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内容的更改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持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的变更要求:
1.对户口本的变更没有强制需要更新的,看个人情况;
2.更改户籍登记信息需要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九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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