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三、盈亏分配: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时间:(2)分红数额:(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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