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注销需经股东会决议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外方股东失联可刊登启示并获得外经部门解散批准,需备案清算报告,包含已完成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及刊登注销公司的报纸报样。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什么?中外合资企业注销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分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和注销流程。根据《公司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答案。
【解答】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2. 中外合资企业注销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到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若外方股东联系不上,可以刊登启示,并到外经部门审批获得解散批准。还需有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司的报纸报样。
【答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中外合资企业注销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到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若外方股东联系不上,可以刊登启示,并到外经部门审批获得解散批准。还需有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司的报纸报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中外合资企业注销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到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若外方股东联系不上,可以刊登启示,并到外经部门审批获得解散批准。此外,还需要提供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其中应当详细说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并包括刊登注销公司的报纸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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