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种类具体包括以下两大类:
1、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2、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刑事处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简称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刑事处罚附加刑包括哪些
刑事处罚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没收财产:根据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附加刑也是可以独立使用的。当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当被告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时,一般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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