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在离婚后可以用哪些方式支付
时间:2023-10-03 04:30:00 1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抚养费在离婚后可以用哪些方式支付

离婚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支付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一方可定期给付抚育费,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起诉要抚养费需要多久

起诉要抚养费需要三到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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