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后拒不承认,后又承认了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其处以相应的处罚:成立自首的,可对犯罪分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例如盗窃数额较大的,则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范围内,对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则可以免除处罚。
盗窃罪犯罪分子拒不承认怎么处理?
盗窃嫌疑人已经抓获,嫌疑人拒不承认盗其赃物,如果有其他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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