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均在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开具,携带身份证即可。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
房屋产权一般是通过房屋权属证书来证明持有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合法凭证,一般房屋产权证明就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开具。
房产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好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这个表格可以去当地房管局拿到;
(2)提供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3)提供购房发票;
(4)提供房屋平面图以及初始登记证,若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话,可以将商品房销售证明和用地分列表带过去,可能会用到。
一、房产过户的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证明;
5、若有共有人需出具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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