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所涉及的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为: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专利权、工业版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各种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我国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及其保护要求,从国家到地方,均设置了相应的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从国家层面来看,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海关总署等;从地方层面来看,则主要由上述部委所属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来履行保护职责。
三、何种方式可以有效维护知识产权
1.定期就相关市场进行调查,加强相关相关法律学习,避免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
2.对已经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争取损失最小化;
3.其他保护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n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n(一)作品;\n(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n(三)商标;\n(四)地理标志;\n (五)商业秘密;\n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n (七)植物新品种;\n(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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