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登记证书补办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补办登记流程大致为,开车到达车管所,通过查验通道查验车辆,完成后车主确认信息;到业务大厅服务台装订手续,等待办理;对应窗口办理完成后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费;车主打印证书补办完成。机动车主应积极配合车管所工作人员完成车辆登记证书的补办程序。
车辆登记证书抵押了能补办吗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可以以天计算,也可以以月计算,最长不能超过半年。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根据车辆年限、车辆状况可以做到现有价值的80%——90%。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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