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不属于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诉讼费用范围,一般是由聘请律师方自己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谁来负责承担起诉离婚的费用
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离婚官司诉讼费谁出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呢?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北京法院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立案时按照简易程序收取费用75元。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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