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他人寄存的动产属于侵占行为,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强制侵占怎么处罚
侵占犯罪简称侵占罪,主要是指当事人将别人交给自己保管的物品据为己有,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占为己有的财物主要包括三种,第一是代别人保管的物品。第二是别人遗忘的物品。第三是别人埋藏的物品。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行为的突出特点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持有”。
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怎么定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具体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这是构成侵占罪的重要前提,也是侵占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侵占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4、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三、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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