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三可以继承遗嘱吗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小三能不能继承遗产,要按遗嘱的约定,如果小三不是遗嘱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自书遗嘱要有什么条件下才有效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就是自书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自书遗嘱要包含相应的内容。具体来说,书写自书遗嘱时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二)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三)必须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自书遗嘱之前,已经订立了公证遗嘱的,自书遗嘱改变原公证遗嘱内容的,应当在书写自书遗嘱后,需要再办理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原公证遗嘱。新的自书遗嘱未办理公证的,内容与原公证遗嘱有冲突的部分,仍按原公证遗嘱执行。
如果有数份自书遗嘱的,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自书遗嘱效力最高。
三、附条件遗嘱的停止条件
附条件遗嘱的停止条件如下:
(一)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
(二)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如果该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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