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述案情判断,本案是一果多因的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本案占用公用道路晒粮食的行为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驾驶人在晒满粮食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能排除道路管理者疏于管理的责任因素。《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也同时规定,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不能排除的责任因素在于驾驶者自身。如果在客观条件下驾驶人能够预见发生损害的结果,而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轻信能够避免,放任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此情况下驾驶人自身也会自负一定的责任
囤积粮食违法吗
恶意囤积粮食,炒作哄抬物价,属于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粮食生产、流通、交易等各方面情况的分析研判,坚持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防止出现蝴蝶效应和连锁反应;要进一步做好粮油价格的监测、粮食宏观调控等各项工作,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精准果断作出应对处置,坚决打击恶意炒作、囤积居奇等违规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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