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银行钱还不上了一套安揭房会被拍卖吗
因拖欠款项而遭到诉讼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在未经获准情况下不得进行拍卖。
假设当对方提出诉讼并经法院裁决须偿还欠款后,若在明确规定由法院确认的履行期限内未能履行相关责任,则原告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
然而,考虑到此房屋属按揭购房,尚未完成全部贷款还款事宜,因此,银行对该房屋具有抵押权益,法院只能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处置。
在此种情况下,直到完成所有贷款还款、银行解除抵押之前,法院方能依法对该房屋启动包括拍卖在内的强制执行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欠银行钱还不起会拍卖房产吗
在欠有银行债务情况下,若唯一的物业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势必面临着加以评估、拍卖等相关处置程序。
然而,倘若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地为被执行人及其所必须抚养照料的家属们提供了合适且稳定的居住场所,又或明确表示愿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于变价出售此物业所得款项之中全额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费用,那么此物业得以保留下来的可能性将会提升。
这一决策源于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十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对于金钱债权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即如被执行人基于维持日常基本生活所需的居住性房产对实施的强制执行谋求反对意见时,人民法院应审慎权衡并进行综合判定。
其中,第三项规定指出,若申请执行人依照当地公认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产,亦或积极表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从拟拍卖房产所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租金,则被执行人针对此种执行措施的上诉将不会被受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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