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房主承租人的责任大吗?
一般来说,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房主不需要承担责任。因涉案房屋系住户的租赁范围,虽然房租作为涉案房屋的产权人和出租该房屋的受益人,但在租赁期间住户对其负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且该案的纠纷系因住户个人的高空抛物行为而导致路人受伤,该赔偿责任应由住户自行承担。若承租使用人出逃,房东应先行承担责任,但有向承租使用人追偿的权利。
二、高空坠物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为有效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明确规定高空抛物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高空、坠物主要有以下三大类:建筑外墙附着物、广告牌等突然掉落,砸伤行人;高层住户随手丢弃物品,致使楼下行人受伤;阳台花盆、窗户玻璃等坠落,砸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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