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有以下的几项: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鉴定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深圳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4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2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本人工资;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赔偿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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