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被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和识别能力,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的人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同时,如果对方确实患有精神疾病,原告坚持离婚,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与其结婚,或者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视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男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丈夫精神病可以离婚。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7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