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是否会主动提供代位追偿所需资料
代位追偿交警不能提供资料。代位追偿是财产保险当中,由于第三方的过失或错误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以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事故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流程
1.提交材料: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信息。
2.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3.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4.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
5.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三、车险代位追偿的条件包括哪些
车险代位追偿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情况: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遇到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1.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2.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3.交警定责后,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3.第三者逃逸。
在申请代位追偿时,需要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明确说明,对方不存在主观上积极赔付的意愿。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懈怠,甚至不履行代位追偿的义务,可以拨打12378保监会投诉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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