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等角度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
民法典中子女能否告父母不给抚养费
父母有抚养能力不承担给付抚养费责任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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