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者需支付之税费事宜如下所示:
首先,契税属于必交项目,该费用乃是根据房屋总价款的1.5%收取;假设房屋总面积超过144平米,则需按3%的比例支付;反之,若房屋总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且系首次购入,此时可按照1%的标准支付此项费用。
其次,印花税是以房款金额为基础,依照0.05%的比例计算所需税额;
此外,交易费用按照每平方米3元的固定标准进行征收;测绘费方面,每平方米收费1.36元;
最后,权力归属登记费和证书开具费一般在数额不超过200元的范围以内。
相较于上述面向购房者的税收,卖家出售房产时亦需接受指定的税务负担:
首先,印花税仍然占据一席之地,其税率为房款总额的0.05%;其次,交易费用是以单位面积为计价依据,每平米收费3元;
再次,营业税的基数是房子售价的全额,税率定为5.5%(若房产证取得时间不满五年);而个人所得税这一环节,税率则表现为房产交易盈利金额的20%或房款总额的1%,然而,如果卖家拥有的房产证已经满了五年并为唯一住处,那么他们有资格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除政策。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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