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户口最简单的方法是什么
为了能够顺利地完成户口迁移手续,请您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首先,您需要前往迁入地区的公安机关,并向其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2.在得到迁入地区公安机关的认可之后,您可以进行第三步的操作;
3.接下来,请您向当前户口所辖地区的公安机关提交户口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会为您开具相关的户籍证明文件;
5.随后,您需携带该户籍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资料,前往下述地址:
迁入地区的市公安局户政科,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6.户政科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将会为您颁发《准迁证》;
7.在核实信息无误之后,您就可以拿着《准迁证》回到原户口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业务,随后领取迁移证;
8.最后,只需携带好迁移证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到新的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户口身份证地址首付要换
根据公安部令第43号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民不需要换领身份证:
一,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市的市辖区行政区域内。
二,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县的行政区域内。
即如果公民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需要换领身份证。
居民户口跨省迁移后,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的住址发生了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n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n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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