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其他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转让位于广州的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因此,个人转让位于广州的住房应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若您公司属于试点范围内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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