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方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一方有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部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全文3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