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成都企业拆迁补偿通常包括:1、房屋征收搬迁补偿费。非住宅用地每平方米补19.5元;2、临时安置补偿费。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18.9元的临时安置补偿费;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偿30.45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一次性搬迁补助费,一次补助6600元。
成都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成都企业的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设备补偿根据重置价格,包括因拆迁而导致的机器的损坏、折旧和修理费用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还有装修费和广告费的补偿。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包括停产停建期间的利润损失停职员工的工资补偿、合同违约金。其中还包括市场萎缩和其他损失。这些统称为生产经营损失。拆迁补偿和过渡安置搬迁和过渡安置包括设备搬迁、拆迁、安装、运输费用、租赁费用、安置点管理维护费用等,还包括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组装调试费用。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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