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穿着拖鞋导致的交通事故并非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事项之内。因此,若此类情况确实发生,保险公司仍需按照相应标准和条款,承担起其理应负担的赔偿责任。据了解,若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了此类情况,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法定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额度范围内先行支付伤者的紧急救治费用,同时也享有向肇事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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