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同属于责任保险,但两种险种却有本质不同。
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交强险赔偿他人汽车损失
知识点一: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怎么赔
如果只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把别人的车给撞了,首先要看车主在此次事故中有无责任。超出限额部分,由车主自行承担。
1、有责任
赔偿的最高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无责任
赔偿的最高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知识点二:交强险自己全责怎么赔
如果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并没有违法免赔条例,全责可以由保险公司全部赔付。如果购买了商业险,扣除完交强险额度外,超出的部分可以由商业险接着进行赔付。不过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都有免赔率,所以很多车主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都会另外购买一个不计免赔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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