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申请人户口薄和身份证记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人,户籍地派出所是不予以开具证明的。如果是无故不给办理,那可以去公安局督察处投诉。
1、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带好相关的资料;
2、携带好本人的户口薄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为了万一,最好先将户口薄等原件资料复印一份,以防中途要求复印,增加事情;
3、资料合适完毕后,提出申请,让派出所开具证明;
4、当然也有不予以出具户籍证明的情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补办或者是变更更正手续;
5、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
6、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目前有些场合,是需要户籍证明,所以户籍证明的用处还是挺多。
二、户籍注销
(一)劳改、劳教注销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参军注销
1、入伍通知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出国、(境)人员户口
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户口的规定。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三)死亡注销
由家属持
1、死亡医学证明书;
2、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四)高校录取学生迁出:
由本人持
1、户口簿;
2、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五)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劳教本市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
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
2、户口簿到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申报,经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由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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