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造证件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1、制造虚假文件乃违法之举,涉及到我国刑法中的“伪造证件罪”这一范畴。
2、如果故意制造假冒国家机关以及司法部门的官方文件,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谓的“伪造证件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同时还有可能被判处罚款。
3、若有人持续且大规模地制造虚假文件,严重影响了国家机构、公司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声誉,甚至给它们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证件的立案标准
关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
1.对于那些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予以立案进行追究责任。对于触犯该项罪名的罪犯,应该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他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并且要依法处以罚金。
2.如果案件情节较为严重的话,那么则应当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课以罚款。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制作虚假文件属于违法行为,这一点已被我国刑法所明确规定为“伪造证件罪”。蓄意伪造国家机关、司法部门文件者,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如果此类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对国家机构、公司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声誉产生了恶劣影响,甚至给社会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其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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