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无效一般是有记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无效有记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精神病患能申请婚姻无效吗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并非所有的精神病人的婚姻都是无效的,婚前有精神病史属于暂缓结婚的范围,只要不在发病期,有效。但如在发病期结婚,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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