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登记卡与居住证的区别
居住登记卡与居住证的区别主要是申请条件不同:居住登记卡主要是不符合当地居住证申领条件的人员的一种登记证明,居住证是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有合法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的居住证明。居住登记卡是证明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的凭证,满6个月才可以办理居住证。所以如果您没有其它凭证下,先申领登记卡是必须的一步。
二、户籍类型省内流动什么意思
省内流动户口是指居住证制度,它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三、南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怎么办
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等前往就近户籍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申请,提交材料,采集指纹拍摄照片,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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